关于杨龙不动产权证书(3-35-731-3013)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1-16

关于杨龙不动产权证书(3-35-731-3013)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00612270003

杨龙

3-35-731-3013

不动产权证书

2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3




其他原因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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