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置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产籍号:3-14-157-1075)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1-0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0003128

鞍山市置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3-14-157-1075

遗失

2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1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