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裴顺子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4-357-1102)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12-26

关于裴顺子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4-357-1102)的遗失公告

 

裴顺子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34-357-1102、印刷编号为21100938574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17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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