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哲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2201190387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12-22

关于范哲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2201190387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02201190387

范哲

42-1-165-1081

作废

2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  月22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