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JT2023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铁东区明山街2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15室
联系方式:0412-2692019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新堡村 | 鞍集用[2011]第480053号集体建设用地坐标 | 原天成木业地块 |
公告单位: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