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林林、黄华、崔永庆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836153
崔林林、黄华、崔永庆
3-14-1-3031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