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晓光、周艳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15-229-5012的遗失公告
王晓光、周艳华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15-229-5012、印刷编号为895668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7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