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连帮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00506170227
李连帮
1-30-129-2012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0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