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睿浓 吴宝雯(42-126-97-1022)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10-23

 

关于郭睿浓 吴宝雯42-126-97-1022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16)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018

郭睿浓 吴宝雯

42-126-97-1022

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0月  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