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丽伟,王建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66-12-5072)的遗失声明
宋丽伟,王建明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66-12-5072、印刷编号为53193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丽伟,王建明
2023年 10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