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素芝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11-10

关于闵素芝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王勇于2023年10月14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拆迁安置转移登记,产籍号:3-21-647-2062,经查询登记簿,被征收房屋产籍号3-21-366-3032B房改审批表中闵素芝婚姻状况为离异与实际情况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房改补(退)款审批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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