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明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28-231-3131、印刷编号为2110197030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25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