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博不动产登记证明3-31-322-1061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9-19

关于赵博不动产登记证明3-31-322-1061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01602290169

赵博

3-31-322-1061

 

遗失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