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丽新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21-37-11010)的遗失声明
吴丽新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2-121-37-11010、印刷编号为963504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丽新
2023年09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