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福祥更正房改信息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9-11

申请人韩福祥于2023年9月8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登记,因房改档案中配偶吴昭杰的姓名与事实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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