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金锁与李倩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54-81-1032)的遗失声明
张金锁与李倩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54-81-1032、印刷编号为21100943384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金锁 李倩
2023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