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士会(3-58-15-1041) 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8-29

申请人贯春雨于2023年8月29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一半继承一半买卖登记,因房改表中贯士会身份证号与公证书身份证号不符,申请人提供了:同一人证明。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8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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