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杰,张秀敏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586898
周杰,张秀敏
42-2-95-2011
依据(2023)辽0302执816号执行裁定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08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