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绍武、吕维杰(产籍号:1-4-181-2021)的更正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8-16

申请人于绍武、吕维杰于2023年8月16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登记因房改表中配偶吕维杰的身份证号码与吕维杰的身份证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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