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永悦,孙凤君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2-153-4042)的遗失声明
赵永悦,孙凤君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2-153-404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永悦 孙凤君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