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东支行(3-16-202-2021)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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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产籍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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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769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东支行  | 
   
     3-16-202-2021  | 
   
     遗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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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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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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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