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姣,李晓枫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45-34-2043)的遗失声明
王姣,李晓枫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45-34-204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姣 李晓枫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