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丽辉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51-11-701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7-10
关于王丽辉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51-11-7011)的遗失声明 王丽辉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51-11-701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丽辉 2023年 7 月10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