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英,郭有霞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27-179-1221)的遗失声明
刘英,郭有霞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为3-27-179-122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英,郭有霞
2023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