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洪胜、刘长丽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6-2-27-101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6-26

关于柳洪胜、刘长丽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6-2-27-1013)的遗失声明

 

柳洪胜、刘长丽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6-2-27-10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柳洪胜、刘长丽

2023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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