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雯辉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6-26

关于王雯辉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王雯辉于2023年6月25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更正登记,因房屋所有权证书及登记簿中房地产买卖契约、商品房结算单等材料中姓名书写错误,与身份证中的姓名不符,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原件及当年办理产权证代理人王彦的身份证原件,并笔录声明当时提供的登记材料中姓名有误,王文辉与王雯辉为同一人。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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