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鞍国用(2008)第储0055号土地证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6-07

关于鞍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鞍国用(2008)第储0055号土地证遗失声明

      鞍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鞍国用(2008)第储0055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众人:鞍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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