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董珩因申请继承其父母董思宇与邢桂娟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邢桂娟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长兴街58-17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 1-74-69-2021),建筑面积为: 79.5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邢桂娟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邢桂娟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董思宇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邢桂娟与董思宇的独生女是董珩。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06月06日至2023年09月0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