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
备注 |
||
1 |
201507080214 |
张磊 |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