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郭远辉因申请继承其父母郭守家、赵素清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铁东区职工街15-4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8-120-1021),建筑面积为:64.2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郭守家、赵素清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郭守家、赵素清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赵素清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9月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