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久发(产籍号:3-4-15-204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6-01

  申请人温久发于2023年4月18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登记,因房改档案中温久发的证件号与事实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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