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33-241等)的遗失声明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3-33-241、41-47-1等)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