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33-241等)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5-24

关于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33-241等)的遗失声明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3-33-241、41-47-1等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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