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吴巍因申请继承其父母吴庆阁、秦波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西区陶官街1-27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2-15-219-5023),建筑面积为:39.6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吴庆阁、秦波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吴庆阁、秦波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吴庆阁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吴庆阁与秦波的独生女是吴巍。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8月1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