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宋军因申请继承其父母宋启宇、姜凤珍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宋启宇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工人东街13甲-11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55-15-1042),建筑面积为:38.55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宋启宇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宋启宇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姜凤珍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8月0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