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兴春,陈荣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22-56-101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5-06

关于王兴春,陈荣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22-56-1011)的遗失声明

 

王兴春,陈荣因保管不善,将(43-22-56-10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