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张述鹏因申请继承其父母张恩林、谷秀琴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立山区胜利北路160(所在层11层)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13-243-2112),建筑面积为:62.63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恩林、谷秀琴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张恩林、谷秀琴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张恩林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8月0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