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林森,黄竹冰(43-88-1-2)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26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辽(2018)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8948号

金林森,黄竹冰

43-88-1-2

依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辽0304执1901号

2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