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益国、李玉红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35-250-104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24
关于姜益国、李玉红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35-250-1041)的遗失声明 姜益国、李玉红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35-250-104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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