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久发继承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23

  申请人温久发于2023年4月18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登记,因档案房改表信息中心温久发的证件号与现身份证号不符,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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