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站前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1-43-72-1012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1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35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站前支行

1-43-72-1012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