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艳芳、文杰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73-228-208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07

关于李艳芳、文杰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73-228-2083)的遗失声明

 

李艳芳、文杰因保管不善,将(1-73-228-208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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