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慧(产籍号:6-5-36-1071)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07

关于李慧(产籍号:6-5-36-1071)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李慧于2023年4月7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动迁还建房屋登记,因无法提供婚姻登记审查表,申请人提供了:结婚证、笔录声明李慧从出生至2015年8月20日登记结婚期间未婚,我中心通过国家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核验查询结婚与结婚证一致。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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