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瑞竹2-37-395-1081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3-31

关于赵瑞竹2-37-395-1081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1302608637

赵瑞竹

2-37-395-108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3 月  31日

 

 

 

发布人:   潘盼           2023 年 3 月 31 日

 

核对人:    李玉祥         2023  年  3月 31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