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5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秀荣 |
宅基地使用权 |
倪家台村四组 |
210311004008JC00633 |
2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
房屋所有权 |
140平方米 |
成套住宅 |
公告单位: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