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崇志(3-8-489-1052)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3-13

关于胡崇志(3-8-489-1052)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胡崇志于2023年3月13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更正登记,因房改表中还有已故误将身份证号填入房改表中,申请人提供了:现集资单位提供说明申请更正。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3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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