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萍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57-63-506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3-08

  李萍因保管不善,将(3-57-63-506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萍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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