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薇因申请继承其父母李瑞山、金华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李瑞山遗产份额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铁西区大西街3栋6层59号,产籍号:2-53-15-3062,建筑面积:37.85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瑞山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李瑞山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金华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李瑞山与金华的独生女是李薇。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5月2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