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淑琴、王成富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54-65-101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2-21

关于王淑琴、王成富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54-65-1011)的遗失声明

 

王淑琴、王成富因保管不善,将(2-54-65-10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淑琴 王成富

2023年 2  月   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