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勇、薛丽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74-217-205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2-20

关于鲁勇、薛丽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74-217-2051)的遗失声明

 

鲁勇、薛丽因保管不善,将(1-74-217-20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鲁勇 薛丽

2023年   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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