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德平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2-13

关于李德平不动产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01412240019

李德平

3-31-325-1093

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2 月 13 日

附件: